国常会: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 会议提出,要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威慑力,从而促进整个市场环境的风清气正。”专家表示,面对纷繁复杂的监管对象,需要能够真正弥补监管能力不足和提升管理效能的工具。信用监管作为新型监管机制的基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机制,有助于增强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降低监管成本,充实监管部门的政策和执法工具箱。
☑ 会议提出,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
专家表示,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公共利益领域进行发力,是规制公共风险、构建社会信任的基本要求。引入信用监管工具为政府监管“赋能”,以针对性的“良药”来治理顽疾,正当其时。
☑ 会议提出,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适时对企业进行提醒,前移监管关口,化解风险隐患。
专家表示,这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基于声誉、商誉风险及随之而来的市场惩戒和社会惩戒等方面的考量,市场主体对政府规制的主动遵从意愿往往会增强。要充分展现信用力量,传播失信受惩戒、守信受褒奖的价值观念,在全社会弘扬诚信价值观、传递信用“正能量”。
全文如下: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措施 规范权力运行更大程度利企便民
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信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会议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会议要求,一是各省、市、县在今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各地编制清单的基本要素应相对统一,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凡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各地在编制本级清单时不得超出上一级清单范围。二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要公开透明,使企业形成明确预期。对清单内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执行中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予以清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三是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对列入清单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和标准等。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的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四是提升服务效能。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会议指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要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科学精准的监管措施,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一要科学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及时归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一视同仁的要求,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信用风险进行分类。二要运用分类结果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乱作为、任性执法。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依法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留出发展空间。三要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及早发现企业异常情况和风险,适时对企业进行提醒,前移监管关口,化解风险隐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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